廊坊市推出新举措加强养老机构管理

4月2日,河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的《廊坊市养老机构管理条例》正式对外公布,并将于5月1日起开始实施。该条例共计七章四十六条,涵盖了从准入到退出的全链条法律规范,是河北省内首个专门针对养老机构管理的地方性法规。

目前,廊坊市常住人口为546.9万,其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10.97万,占总人口的20.29%。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深,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。

《条例》的制定和实施具有重要意义。据廊坊市民政局副局长介绍,这一法规将有效规范养老市场秩序,提升服务质量,并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。

《条例》特别强调了专业化服务的要求,专门设立了详细的服务标准。其中包括建立入院评估制度和强制性服务协议签订机制,确保服务内容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精准对接。同时,《条例》对生活照料、康复护理、精神慰藉、膳食服务、疾病处置以及24小时值班等关键环节都作出了明确规定。

为推动养老机构的规范发展,《条例》建立了等级评定和质量监测评估制度,将根据评估结果实施分级管理。此外,还明确提出要加强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,并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相匹配的薪酬体系。在安全管理方面,《条例》对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、食品安全等提出了严格要求。

副市长表示,《条例》通过完善制度设计,构建了从备案到监督检查的全链条管理体系。未来,廊坊市将依据这一法规,推动形成政府监管、行业自律、社会监督和机构自治相结合的多元共治格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