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家庄市教育局等部门近日联合发布通知,决定在全市中小学中实施春秋假制度。这一新政策旨在让学生能够在春季和秋季的适宜时节走出课堂,亲近自然,感受乡土文化,并与家人共度时光。
根据规定,义务教育阶段学校(幼儿园可参照执行)将在保持学年总教学时长不变的前提下,每年安排一次春假和秋假。其中,春假将与清明节相连,原则上在清明节假期前两天开始;秋假则与中秋节相连,在中秋节假期前两天启动。春秋假占用的教学时间,学校可通过优化教学安排、整合教学内容等方式进行补充,也可利用国家规定的日常机动教学时间和调整寒暑假安排来解决。
需要注意的是,为确保九年级中考复习的连贯性以及高中阶段学校的教学进度,这些学段的学生暂时不享受春秋假政策。
在具体实施中,春秋假期将以学生和家庭自主安排为主,学校不得布置任何形式的家庭作业。同时,严禁学校以自习室开放、提供托管服务等名义组织任何形式的线上或线下授课、集体补课或新课教学。各校需加强假期安全教育,鼓励学生参与有益身心的活动,如体育锻炼、文化体验、劳动实践、志愿服务和亲子阅读。
各县(市、区)将积极发挥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的作用,充分利用企事业单位场所、社区文化服务中心、少年宫等资源,为学生提供就近就便的公益托管服务和文体、科普等活动,帮助家长解决假期看护难题。
此外,鼓励各机关事业单位所属的科技馆、文化馆、艺术馆、体育馆等在春秋假期间保持开放状态;各旅游景区景点和研学基地也应坚持“应免尽免、能免则免”的原则,对未成年人减免门票费用。有条件的县(市、区)可通过发放消费券等方式,进一步降低中小学生及其家庭的文旅体艺消费成本。
